管拆迁“吃”拆迁利欲熏心擅权妄为陶红平被“双开”
时间:2023-05-17 07:46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日前,经中共青山湖区委批准,青山湖区纪委区监委对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二级主任科员陶红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陶红平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操办婚宴并借机敛财;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道德败坏,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管拆迁“吃”拆迁,利欲熏心,甘于被“围猎”,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视“责任田”为“自留地”,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陶红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山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青山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陶红平开除党籍处分;由青山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陶红平,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学学历,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2年8月至2016年11月,历任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区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区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1月至2019年2月,历任青山湖区旧改办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区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旧改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主任科员、区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历任青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区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区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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