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明确!1%的专票可以抵扣9%进项
时间:2024-04-18 14:33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近期,税务部门发布了多项关于税收政策的重要通知,涉及增值税抵扣等方面的变化。以下是一些值得关注的关键信息。

  首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将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意味着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将获得更多支持。

  其次,根据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凭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开具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尽管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是为了减轻其负担,但这并未影响1%的专票可以抵扣9%进项的规定。因此,1%的专票确实可以抵扣9%的进项税。

  此外,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计算抵扣方式也有所调整。例如,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购进的农产品,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000元。那么,A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9000元(100000*9%)。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使用的是不含税金额来计算进项税额。

  最后,购进农产品用于深加工的企业,在计算抵扣时,可以加计1%的进项税额。仍然以上述例子为例,A公司在购入时,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领用进行深加工时(加工13%税率的货物),再加计1%进项税额。这样,A企业在加工环节可以享受更高的抵扣比例。

  另外,购买税控系统取得的13%专票,可以直接全额抵减增值税,无需认证。同时,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也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企业降低税收负担,提高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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