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房产遗嘱姐弟反目成仇谁之错?
时间:2023-12-20 19:56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老爷子也是文化人,想着子女都一样,是平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想着他们不会因为房子闹矛盾。于是,老爷子写了遗嘱。

  老爷子丧事儿处理结束以后,姐姐和姐夫,因为只有一套小房子,就搬进了老爷子的房子居住,把自己的房子准备装修作为她的儿子(外孙子)结婚用房。

  今年,弟弟的孩子(孙子)已经结婚,把一处一居室卖了,作为首付款买了一套大一点儿的两居室,需要每个月还款7000多元。此时,孙子还想要个小孩儿,顿感生活成本、压力山大。

  外孙子一家由于就一套房子,如果卖了姥爷的房子,他父母就没有地方住了,他也没有能力用卖房子的一半房款,去首付买新房,因此就不同意卖房子。

  姐姐一家的意思是既然分给了我们一半产权,我不同意卖房,弟弟一家就没有办法只卖自己那一份房子,不可能劈开两半吧。

  孙子小两口儿说,这里的房子我也住不上,租出去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让姑姑一家出一半房款又不给,只能卖房。

  现在,双方都在找律师咨询对各自有利的文件条款,姐弟两家互不相让,至此已经反目成仇,没有了坐下来好好商量的余地了。

  从后来的房产纠纷来看,回过头来看老爷子订立遗嘱的初衷是好的,儿子、闺女都不给,直接给孙子和外孙子。

  但是,老爷子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因素就是,孙子和外孙子已经不是一家人了,而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属于表兄弟关系,没有任何法律、道德、亲情约束力,姓氏都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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