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两村民组织划龙舟被拘当地回应已禁止多年律师:一刀切!
时间:2023-07-23 09:34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6月11日,浙江瑞安警方通报,当地两位村民因未经报备许可,擅自组织人员在其村居河道内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通报称,6月9日和10日,62岁的村民黄某和57岁的村民李某擅自组织进行民间划龙舟行为。此外,黄某组织期间,龙舟沉水,船上人员均落水,经现场救援,无人员伤亡。目前,瑞安警方已依法对黄某、李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9日、7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底,瑞安发布(中共瑞安市委宣传部)曾发布通告称,鉴于该市民间划龙舟活动存在摊派、低俗、迷信、无序等现象,市政府决定,2023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

  其中提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开龙舟鼓,建、修、借、租、买龙舟,组织龙舟上水,竞划民间龙舟等);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市政府继续支持有序发展体育竞技龙舟运动,引导发展龙舟协会(俱乐部),以各有关乡镇(街道)体育竞技龙舟分会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

  而对违反此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划龙舟活动(包括传统龙舟和小龙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6月12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瑞安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该市民间划龙舟行为已被禁多年,今年4月有发布继续禁止的通告,详细建议记者咨询12345政务热线。

  瑞安市政务热线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已禁止民间划龙舟,“有些人会强制市民摊派划龙舟的费用,也出现过起冲突打架的情况”。但居民可以参加官方举办的竞技龙舟比赛。

  潇湘晨报记者在瑞安市人民政府官网搜索发现,2004年瑞安市政府曾发布全市范围内禁止划龙舟的通告。其中提到,鉴于该市历史上划赛龙舟曾多次引发村居、宗族械斗事件,借划龙舟之名搞封建迷信、强行摊派行为比较普遍,及现阶段存在较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龙舟未经检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诸多原因,该市开禁划龙舟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温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划龙舟活动。

  据瑞安发布,2023年6月30日将举行第九届竞技龙舟大赛,地点是瑞安市龙舟基地。活动时间分为竞技龙舟大赛(6月30日当天)和社会团体体验时间(6月19日至6月22日)。并附有多条龙舟体验要求,如龙舟必须是市龙舟办指定的专用龙舟,只能在指定水域范围内活动等。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群林表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设置行政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预计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对于参加人数1000以下的群众性活动未要求取得安全许可。对于未取得安全许可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进行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瑞安市政府发布通告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民间划龙舟活动,明显违反了以上法律法规。

  划龙舟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端午节前后最重要的节日民俗活动之一。地方政府应当积极响应民间的热情,对划龙舟活动进行积极支持和引导,做好划龙舟活动中的安全指导和保障,而不是采取一套切的简单粗暴治理方式一禁了之。

  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拘留,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及赔偿,与此同时可对瑞安市发布的通告申请规范性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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