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3日,沪苏浙皖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一批“长三角标准”,发布了满意消费长三角成果和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18项关键指标任务,6项提前完成、6项符合预期目标、3项完成过半、3项仍需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经营主体总量增加到3536万户,年均增速8%,高于长三角地区GDP增速。
其中,长三角地区主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三省一市在产基本药物品种和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抽检覆盖率100%,重点监控目录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100%。主导制订修订国际标准达到368项,新制定区域协同标准16项、“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11项,更新改造华东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8项。
2019年8月,四地共同签署《“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并联合发布《长三角放心消费建设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该指导意见的推动下,三省一市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4万家。其中,在长三角地区范围内无理由退换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累计发展线万家、“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单位541家。
近年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以长三角统一地方标准和长三角协同团体标准为重点,共同成立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建设工作组,建立统一征集、统一立项、统一研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实施“六统一”的地方标准协同机制。
三省一市在数字政府、文化旅游等领域,共同发布12项区域统一标准。以团体标准为抓手,在轨道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家政、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公布16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会上,又发布新制定的《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传感器法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等四项“长三角标准”,为有效支撑长三角区域绿色创新发展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质量基础支撑。
会上,还签署了《沪苏浙结对帮扶皖北八市市场监管工作合作备忘录》和《长三角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合作协议》。接下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化规则统一、互联互认、协作联动、集成创新,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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